旅游云南被导游欺骗性买了一万多药,现在我对药的真假怎么办?


1、销售假药,情节严重的;
2、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
3、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节严重的;
4、药品的经营企业,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情节严重的;
5、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情节严重的;
6、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
7、药品经营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生产、销售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标准,尚不影响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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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对于真正的假药,如果在本地购买的,直接去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五条 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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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遇到卖假药首先应该保留有效证据,找商家协商解决,要求商家赔偿或者退货;若协商不成则可以打电话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买到假的商品可以向商家要求自己所购买商品的价款的3倍;若商家执意不愿意赔偿,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七条 国家实行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国家药品安全总体情况、药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及其调查处理信息和国务院确定需要统一公布的其他信息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公布。
药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和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及其调查处理信息的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上述信息。
公布药品安全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并进行必要的说明,避免误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药品安全信息。